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》(以下简称《关税法》)有关法律法规,经国务院赞同,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《进境物品关税、增值税、消费税征收方法》(以下简称《方法》)。
《方法》根本平移现行进境物品税收制度。依据《关税法》有关法律法规,《方法》清晰对个人合理自用的进境物品,依照简易方法征收关税、增值税、消费税,适用归交税率,税率水平保持现行标准,为标准税制,不再保存进境物品进口税表述。保持现行对进境物品免税数额的规则整体不变,包含进境居民旅客带着行李物品免税额度为5000元,进境非居民旅客带着行李物品免税额度为2000元,个人寄递物品应交税额在50元以下的予以免税放行。自港澳进境居民旅客免税额度等还有规则的从其规则。一起,《方法》还结合近年实践状况调整完善部分规则,例如将可经过寄递途径进境物品的限值由现行800元、1000元一致进步至2000元,下降可免税带着进境的雪茄数量,对单个产品归类进行微调,细化和完善分类计价、申报交税等部分程序性规则等。